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报楼村社康维保隐患整改进行院内竞价。特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响应。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货期 |
支付上限(元) |
1 |
LXGC-2024-034 |
楼村社康维保隐患整改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
48876.46元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消防工程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项目需要的施工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4.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说 明:参与供应商须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参与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招采平台(https://www.szgmrmyy.cn:37021)进行线上响应报名并下载竞价文件(凡第一次登录的供应商均需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投标)。
2.电子版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2024年08月07日下午05:00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招采平台。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下午02:30(北京时间)(响应人无需到场)。
1.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地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2.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采购部
3.联系方式:詹老师,联系电话0755-27165666-8403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部
2024-08-02